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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16 来源:阳光热力 浏览


  一、集中供热申请时间

  新增用户应于当年的4月1日到9月30日期间,向供热主管部门(聊城市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供热办公室)提出用热申请,经批准后到聊城市茌平区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办理用热手续。

  二、如何缴纳采暖费

  (一)凡是聊城市茌平区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区域范围内的热用户,办理“用热证”后,可通过“茌平阳光热力”微信公众号,聊城市茌平区阳光热力有限公司营业厅、茌平农村商业银行的柜面,以及茌平农村商业银行手机APP进行取暖费缴费;

  (二)聊城市茌平区阳光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收费系统升级,居民通过网络缴费时,绑定用热证编号;

  申领供热发票的用户,请及时拨打4275599进行咨询领取,或直接到聊城市茌平区阳光热力有限公司(茌平区振兴街道迎宾大道1508号)换取;

  (三)逾期未交取暖费的系统将按欠费金额的日千分之三自动生成违约金。

  (四)取暖费的缴费依据:

  取暖费缴纳依据:根据茌平县物价局印发的《茌平县物价局关于调整茌平县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茌价字【2017】12号文件规定):

  1、居民取暖价格:按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

  2、非居民取暖价格:25元/平方米

  3、低保户采暖费标准为:18元/㎡

 (五)低保户手续的办理条件:

  享受低保的申请人需提供有限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相关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聊城市茌平区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办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姓名与房产证权人一致(或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其他关系不在优惠范围内。

  申请人只享受一套住房采暖缴费优惠。

  原则上户口所在地与实际用热地址必须一致。

  、供热

  (一)管网充水、打压

  每年11月初开始,我公司会陆续对供热管网进行充水、打压,请广大用户及时关注“茌平阳光热力”微信公众号、小区、物业传达等相关注水通知,并按通知时间家中留人,以免漏水造成损失。

  (二)集中供热时间

  聊城市法定取暖天数为120天,每年1115日至次年315日。我公司将按照政府要求按时保质供暖。

  (三)供热调试期

  每年供暖前我公司均会进行供热调试,调试期间,供热负荷、温度等不稳定属于正常现象。

  、报停

  (一)申请报停的条件

  1、具备分户控制的单户

  2、能单独控制的整单元或整栋楼

  (二)报停申请的时间及期限

  申请暂时停止用热的用户可在当年采暖期开始30日前拨打0635-4275599或到聊城市茌平区阳光热力有限公司(迎宾大道1508号)办理暖气报停,根据《山东省供热管理条例》规定,报停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停时效

  1、已办理了报停手续的客户,可拨打0635-4275599或到聊城市茌平区阳光热力有限公司(迎宾大道1508号)再次办理开通手续,无其他任何费用,仅需缴纳用暖年度的热费即可.

  2、已办理报停手续的用户,不需要再重新办理,视为常年有效报停。

  (四)关于产权分界点

  根据《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供热设施配套费的通知》(茌政办发[2013]64号),热用户的产权分界点为:单位用热用户(居民小区)规划红线。规划红线以外的供用热设施产权归供热人,以内的供用热设施产权归用热方,供用热双方对各自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五)客户信息发生变化及时变更

  1、如果房屋产权人发生变更时,可持用热证、房产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聊城市茌平区阳光热力有限公司(迎宾大道1508号)办理过户手续。

  2、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可持用热证、身份证原件到聊城市茌平区阳光热力有限公司(迎宾大道1508号)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以保持供热信息的完整性。

  3、当购买二手房时,请及时拨打0635—4275599,客服热线查询所购房屋的热费缴纳情况,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影响正常用热。

  (六)用户证补办方式

  用户信息缴费卡丢失后,请到聊城市茌平区阳光热力有限公司(迎宾大道1508号)办理补证手续,同时提交个人信息(用热地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

  、供热服务

  (一)供热标准

  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设施抢修、维护

  运行期内,工作人员接到抢修电话40分钟到达现场,一般故障8小时内修复,运行事故率小于1%。

  接到井盖丢失、损毁或检查井设施下沉、塌陷的通知后,40分钟到达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2小时内完成缺失、损毁的井盖进行补装、更换。对下沉、塌陷的井盖设施24小时内修复完毕。

  (三)告知服务

  1、每年管网充水前,将注水通知张贴到用户楼前或小区公示栏。

  管网充水前3天告知客户。

  2、遇线路计划内停水、停电导致停热,提前一天告知用户。

  3、遇计划内检修,提前2天告知用户。

  4、遇突发设备故障,8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在故障发生后4小时内告知用户。

  5、根据谁的产权谁维护、维修的原则,小区红线内的设施设备及家中暖气设施由用户负责。

  (四)供热常识

  1、暖气片漏水的应急处理措施

  (1)进回水阀门以里(靠近暖气片方向的管道)漏水

  排除方法:用户应立即关闭暖气片阀门,控制跑水事故的蔓延,同时,立即拨打物业或热力公司的服务热线0635--2989088/2989399进行抢修。

  (2)进回水阀门以外(靠近主管路)漏水

  排除方法:用户应立即关闭入户阀门或单元阀门,同时,可先用户毛巾包裹漏水点,再用水盆,水桶器具至于下方接水等措施,控制水的蔓延,并立即拨打物业或供热公司服务电话0635--2989088/2989399,打电话时,应详细说清所在地址、联系电话及故障现象,便于维修人员能第一时间备足工具和必要的配件,及时、高效准确的完成维修作业,减少漏水、跑水对您生活带来的不便。

  (3)暖气里的水为什么不能私自放?

  暖气里的水是做过防腐处理的软化水,加有化学药剂,或成本造价高,暖气水中含大量的化学试剂,用于水的软化,取暖气水用于生活用水,会有害身体健康。此外,供热管道里要有足够的水量保持热水的正常运行,一旦失水会导致供热系统污水或气塞,影响整个系统同的压力和流量,需要补充大量凉水,势必会影响供热温度。

  (4)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擅自将自建的用热设施与供热管网连接;

  2、 擅自在室内采暖系统上安装放水阀门、排气阀、移动和增大散热器;

  3、 擅自转供热扩大用热、改变用热性质及运行方式;

  4、 擅自非法排放或取用供热管网的蒸汽和热水;

  5、 阻碍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对供用热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和检修;

  6、 其他有损用热设施或影响供热行为;

  、信息公开咨询

  (一)现场咨询

  地址:迎宾大道1508号供热收费大厅

  夏季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二)电话咨询

客服热线:2989088/2989399

夏季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24小时不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