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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供热注水打压期间注意事项及案例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21 来源:阳光热力 浏览

【关注】供热注水打压期间注意事项及案例解读

转载自:【供热运行与节能管理 2023-10-17 13:32 

随着天气逐渐变凉

供暖期即将开始

供热前期的准备

也提上日程

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些

注水前的注意事项

温馨提示
注水注意事项

                                              

NO.1

所谓注水试压,对于供热公司是提前检查一下供热管线是否存在问题,以便于在正式供暖开始前,能够有时间进行整改和维修。对于热用户而言,应提前对家里的供热设施进行检查,观察供热管道有无严重的生锈现象。根据往年经验,居民家中漏水情况多发生在暖气活节和排气阀等处,请密切关注家中这些位置。

NO.2

在注水试压期间,要先将暖气片或地暖集水器和分水器上的的排气阀都关闭,以免出现漏水现象。在注水过程中,应分时段将排气缓慢打开,放掉管道内部空气,见到排气阀排气孔出水为止,检测排气阀门开启和关闭功能是否完好。

NO.3

注水试压主要是检测家中管道是否有漏水现象。在注水试压当天,用户家中应留有人。如果家中长期无人,不可以打压试水,应提前关闭室内总阀门。另外,打压试水时要注意暖气片、暖气管道接口处和暖气管道阀门处是否有由于老化、松动等原因导致的漏水现象,是否有管道阻塞问题。如果有,需要及时解决。

NO.4

要将室内贵重物品远离供热设施,同时尽量挪开靠近、覆盖管道和散热器的物品,以便观察、维修,避免水浸。

NO.5

暖气管道中的水不是普通的自来水,而是经过处理的软化水,并在封闭系统中循环,不能使用。注水期间不要私自放水,私自放水会导致管道压力失衡,造成供热系统因缺水的不稳定性,无法正常完成注水工作。

NO.6

供热系统试压开始后,系统中将一直保持满水带压状态,用户不要擅自拆卸家中供热设施,以免设施漏水造成财产损失。此外,一定要定期检查暖气片、进出水阀门及排气阀等设施状况,发现损坏一定要及时更换、维修。

NO.7

 正在或已经完成了供热系统维修的热用户,请务必在试水前检查并恢复对供热系统的可靠连通,防止漏水。




家中试供暖无人被水淹,

谁来担责?

以案说法
案例分享


“家里怎么淹成了这样?供热公司必须赔偿!”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西湖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因试供暖导致房屋被淹的案件。当事人贾某来到法庭情绪激动,自己的新房试供暖时因无人看护被水淹,地板等被水浸泡受损,这些损失到底由谁来承担?


 案情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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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贾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因其在外市上班不常居住,故在房屋交付后当年即办理了停暖手续。几天后,贾某向供热公司提出复暖并交纳了该年度的采暖费。2021年10月12日,供热公司向贾某所在的小区网格群(151人)发送《注水通知》,并在小区单元门口和物业公示栏等处张贴了《注水通知》,通知业主“定于2021年10月12日10时至10月15日18时进行供暖管网注水、试压。”10月21日,因贾某家中无人,涉案房屋厨房集分水器管道漏水造成地板等被水浸泡受损。物业公司发现后,通知供热公司及时将室内管道球阀关闭并对漏水进行了隔离处置。后双方因损失赔偿协商未果,贾某将供热公司诉至法院。//

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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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中过错归责原则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按照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的成立,必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四者缺一不能构成侵权责任。


本案中,贾某家中漏水发生在暖气试水期间,贾某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暖气系房屋的附属设施,其对供热设施有日常维护管理的责任。供热公司于供暖前在小区网格群、楼道单元以及物业公示栏等处发送、张贴了《注水通知》,已尽到试水通知的义务。试水期间贾某家中未留人配合供热公司工作人员对供热设施查验,供热公司对此并无过错。漏水处系贾某房屋内部的厨房集分水器管道,该供热设施属业主专有部分,供热公司对此并无法定或约定之维护、管理义务,且贾某家漏水亦不排除自身对专有供热设施疏于管理过错所致,故供热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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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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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因管道漏水使案涉房屋被淹,导致原告受到了损失。但供热公司在试供暖前已尽到了通知义务,其对事故的发生无过失、无过错。屋内的暖气设施属于业主的私有财产,原告应尽但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故供热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供热时节,由于各种原因,暖气设施难免会出现一些漏水情况。业主作为房屋的所有者及管理者,要多关注自己房屋内的供热设施使用情况,以免在供暖期间出现管道漏水等情况导致自己的房屋或者楼下房屋被水浸泡,造成各方损失,从而引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