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
一、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用户应当妥善使用和维护自有供热设施,不得有下列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
(二)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
(三)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
(四)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二、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破坏或者擅自改装、拆除供热管网、标志、井盖、阀门和仪表等供热设施;
(二)破坏或者擅自安装、拆卸、改装、干扰用热计量设施;
(三)利用供热管道或者支架悬挂物体;
(四)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敷设管线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五)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爆破、挖坑、掘土或者打桩;
(六)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堆放垃圾、杂物、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
(七)其他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三、安全常识
暖气片漏水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进回水阀门以里(靠近暖气片方向的管道)漏水
排除方法:用户应立即关闭暖气片阀门,控制跑水事故的蔓延,同时,立即拨打物业或热力公司的服务热线0635-2989088、2989399进行抢修。
(二)进回水阀门以外(靠近主管路)漏水
排除方法:用户应立即关闭入户阀门或单元阀门,同时,可先用户毛巾包裹漏水点,再用水盆,水桶器具至于下方接水等措施,控制水的蔓延,并立即拨打物业或供热公司服务电话0635-2989088、2989399,打电话时,应详细说清所在地址、联系电话及故障现象,便于维修人员能第一时间备足工具和必要的配件,及时、高效准确的完成维修作业,减少漏水、跑水对您生活带来的不便。